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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中国AOPA城市低空运营分会征集首批发起人!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推动中国AOPA城市低空运营分会(以下简称“分会”)顺利组建、规范运行,广泛凝聚行业骨干力量,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分会首批发起人,搭建专业协同、资源整合、规范发展的行业平台,助力我国城市低空运营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发起人征集范围

符合分会组建定位,在城市低空运营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代表性,愿意牵头推动分会建设的单位,具体包括:

1.城市低空运营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

2.城市基建、文旅、教育培训等领域相关投资与运营机构;

3.治安、水利、交通、医疗、物流、快递等社会低空服务机构;

4.低空产业规划设计、基础建设、飞行运营及保障服务机构;

5.其他在城市低空经济发展和运营领域有突出实践、愿意参与分会筹建的相关单位。

二、首批发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AOPA章程及分会筹备工作要求,自愿作为分会首批发起人,积极参与分会组建与初期运营工作;

2.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合规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

3.具备发展城市低空运营相关领域的能力、资源优势或业务特色,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愿意履行发起人义务,支持分会开展政策研究、行业交流、标准探索、人才培养等工作,主动承担分会初期建设相关责任;

5.承诺遵守分会后续各项工作规则,积极推动行业协同与规范化发展。

三、征集程序

1.自愿申报:申报单位需完整填写《中国AOPA城市低空运营分会首批发起人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审核:分会筹备组对申报单位的情况、参与意愿等进行审核筛选;

3.协商确认:筹备组结合行业代表性和结构合理性,与申报单位沟通确定首批发起人名单,并上报中国AOPA正式确认。

4.经确认后的首批发起人,参与分会的后续筹备和组建工作。

四、首批发起人权利

1.优先参与分会章程、工作规则的制定与修订,享有分会核心事务的参与权、建议权;

2.优先推荐担任分会副主任、理事等职务,参与分会决策与运营管理;

3.优先参与分会组织的行业交流、政策研讨、标准制定、产业对接等活动,获取行业前沿资讯与资源;

4.作为分会首批发起人,在行业内享有相应的荣誉与影响力,可优先承担分会牵头的交流活动、课题研究、项目推广等;

5.享有分会会员的全部权利,同时获得分会专属服务与资源倾斜。

五、首批发起人义务

1.积极配合分会筹备组完成分会组建各项工作,参与分会成立大会及初期各项活动;

2.带头遵守中国AOPA章程及分会相关规定,践行行业自律,维护分会形象与行业声誉;

3.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协助分会整合行业资源、拓展合作渠道,推动分会各项工作落地;

4.主动参与分会政策研究、标准探索、人才培养等工作,为行业发展与分会建设建言献策;

5.按规定履行分会会员义务,积极支持分会长期运营与发展。

六、征集说明

1.首批发起人征集期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2.《申请表》需真实、完整填写,若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发起人的入选资格;

3.首批发起人数量根据行业覆盖性、单位代表性合理控制,择优确定;

4.本次征集由中国AOPA城市低空运营分会筹备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子寒

联系电话:18851737010(微信同号)

邮箱:gaozihan@cfacn.cn

附件:

1.《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关于邀请加入城市低空运营分会的函》

 

中国AOPA城市低空运营分会(筹备组)

202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