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整套化债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对其它地区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江苏2024年半年预算报告再提隐性债务、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保持化债总基调不变。要分类管控,因地制宜、一企一策,精准实施化债方案。
一、“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原则
从以上两份报告内容可以看出,今年提出要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原则,统筹化债。这一原则的提出在于中央不兜底,部分地区又受制于有限的债务化解通道,难以完全依靠自身去实现债务的压降化解。
从地方隐性债务层面,2018年财政部就已公布了《地方全口径债务清查统计填报说明》,在债务化解计划方面提出了六条常见的债务化解举措。
一是安排财政资金偿还,对于大部分财政实力弱的地区,本身就很难拿出更多的财政资金偿还债务,所以难以实施。
二是政府股权或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偿还,截至目前,地方化债政策、措施都已实施多年,可变现的资产、股权规模,在庞大存量债务规模和运营成本面前显得较为渺小,出让的经营性资产,最多起到延缓过渡的作用,并未实质性解决债务问题。
三是项目结转资金或经营收入偿还,这对于绝大部分地方政府来讲,本身优质资产和项目就比较少,特别是区县城市,公益性项目占比较高,短期能够产生的现金流较为有限。
四是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这对于已经债务缠身,勉强维持日常经营的平台公司来说,是不现实的。而且,很多平台公司都在面临转型问题,过多的无效债务将不利企业转型进程。
五是债务置换、展期,为目前实施最多、效果显著的一种举措,但问题在于,债务并未消除,只是延续,为化债以时间换空间。
六是破产重组,打破刚兑,这是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最不愿意施行的方案,损害地方和企业信用,不利影响还会被持续放大。
通过对以上六种方式的简析,可以发现,债务的置换、展期在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的加持下,更具普遍可操作性。但其余方式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可以推进实施。
在强调省级人民政府作为地方债务化解的第一责任人和兜底者背景下,落实地方债务化解工作的同时,做好强化监测防雷措施,行之有效的债务综合监管系统的打造很有必要,如今年年初的融资平台查询系统已上线,接入金融机构实现数据实时比对,对平台账户、资金流水等进行动态监控和预警提示。
二、创造条件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江苏2024年半年预算报告提出对存量债务规模大、负债率高、兑付期集中、资金链紧张的融资平台公司实行“一户一策”指导,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债务风险化解基金或周转金。这些举措都是地方政府在为融资平台公司创造化债条件。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中提出要创造条件加快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如”35号文“既明确了融资限制条件,同时提出解决方案,提出支持资质较好的融资平台发债偿还弱资质融资平台到期债券本金,并已有实践案例。2024年3月,贵州宏应达建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非公开公司债券,规模18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同区域内的另一家城投公司安顺市西秀区黔城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到期债券本金,这被视为“一揽子化债”政策背景下首次实现的“统借统还”。此外,近日央行牵头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严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妥开展国有企业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工作,健全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合理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与融资平台公司债券接续发行。
同时,要谨防“边化债、边新增”风险。在江苏2024年半年预算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债务源头管理,严控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增长。提到“债务源头”,2023年11月,财政部通报了2022年以来查处的8起地方政府通过国企平台公司或金融机构新增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与2022年7月的通报案例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金融机构新增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旨在从源头抓起,消除隐性债务隐患,彻底消灭违规举债“产业链”。
三、江苏整套化债方案获批对外界带来的积极影响和启示
江苏的一整套化债方案,其对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政府化债,现代咨询集团董事长丁伯康博士认为至少可以带来六个方面的积极影响和启示。
一是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由于这一轮的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是由省一级政府负总责,中央不兜底。这也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的地方化解债务、防范风险的一项工作原则。因此,省一级政府如何超前作为、主动作为,把未知的风险防控和化债任务提前谋划和落实,就显得非常重要,也体现出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
二是明确化债的责任主体。鉴于这一轮化债任务十分复杂且繁重,如果只有省一级政府的努力,而没有市县级政府的尽力,那么要完成这艰巨的化债任务,谈何容易。因此,在切实划分清楚债务主体、债务性质、债务规模、债务期限结构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由市县尽力化债、省级努力共同化债的机制。
三是集中债务管控和源头管理。对现有存量法定债务,按照以长期置换短期、以低成本置换高成本、以债券产品置换非标产品等原则,保证法定债务的正常循环;对于尚存有政府隐性债务的地区,实行隐性债务归口管理和提级统一管理,以集中资源和资金优势,逐步缓释和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对于涉及经营性债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其债务余额的增长,推动市场化转型。
四是对负债率高、兑付期集中、资金链紧张的地区,给予高度关注。并结合镇江市地方政府化解债务问题的宝贵经验,充分利用政府信用和省级国有企业的资源和资金优势,支持这些地区的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化债。省里也会根据不同地区和融资平台公司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实行“一户一策”的指导。
五是建立偿债备付和融资支持性基金。根据一个地区总的地方政府债务运行实际情况,在省一级设立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基金或化债周转金,是一种非常科学和有效的做法,这对于保证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有序良性循环和债务融资的平稳接续,都具有重要的利用价值。当然,建立偿债备付和融资支持性基金,也可以采取有偿使用的方式,在未来省市县相关利益的结算时结清。
六是债务化解的关键在于企业转型发展。债务的化解是需要各方力量齐心协力,合力完成。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但债务规模压降的根本还得由融资平台公司为主实施化债。企业高层首先要尽早转变观念,丢掉托底幻想,深刻认识在融资、投资、偿债方面的主体责任,早谋划、早转型、早化债,不要过度依赖和透支“城投信仰”,要坚定地走好市场化、产业化、数字化和绿色化转型的道路,用实际的成果为地方政府化解债务,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四、结语
针对地方政府债务中央不兜底的原则,江苏省研究并采取的一整套化债方案,不仅得到了国务院的正式批复和认可,也为下一步有效解决江苏省地方政府债务化解问题,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和路径,特别是对于全国其他省份、自治区在如何有效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上,提供有益的参考。当前,各地都在加快落实国务院一揽子化债方案、切实有效解决好地方政府债务化解问题,江苏省这次在制定地方债务一整套化债方案方面,不仅领导重视,方案和路径同样合理清晰,确实走在了全国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