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章
2024.04.19

原创|当前构建地方“大国资”发展新格局的“五全”之策

地方构建“大国资”格局,本质上也是对地方国资监管“大格局”和国资运作“一盘棋”的延伸。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企业与监管机构、企业与企业之间协作关系,都应当纳入这一庞大的大国资生态圈中。在“大国资”格局下,国有资本在地区间的流动、重组、整合,将会以更多形式呈现,国资监管制度也将趋于完善和统一,并以此助力国资国企践行服务国家整体重大战略的使命和担当。

为充分发挥地方国资在新一轮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做大做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研究构建“大国资”发展的新格局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如何构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国资”格局?现代咨询专家团队结合二十多年从事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咨询的经验,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策略建议。

一、实现国有资产资源资金盘活全覆盖

首先,国资监管机构应当对国有资产家底开展大盘查,做到“全域”“全方位”“全要素”三个“全”覆盖确保资产全盘纳入、不留盲区、清仓见底,形成待统筹盘活资产清单,建立资产分类管理动态“台账”。其中,全域是指从地理范围出发,将某一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国有资产纳入管理;全方位是指从行政级别出发,将不同级别政府管辖下的国有资产纳入管理;全要素是指从要素类别出发,将“金(矿产)、木(林业)、水(水利)、火(能源)、土(土地)、数(数据)、特(特色资源)”七类重点国有资源纳入管理。

其次,根据省市县级特点分层确定重点盘活领域,结合资产属性和经营状况匹配盘活路径。对于优质资产,重点通过REITs、ABS、CMBS等金融工具及市场化手段进行自我造血,回收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对于低效可提升资产,采取老旧资产改造、功能优化升级、混改、引入战略投资者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等方式,促进存量资产升值;对于无效待处置资产,依托地方AMC、两类公司等,通过整合、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方式,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盘活。

最后,整合国资国企力量,搭建国有资产有序流动、共同发展的大平台。以地方国资国企为牵头,引入社会资本、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及各类产权交易所等多种参与主体,协同推进平台建设。借助这个大平台,引导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国有资本合理布局,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形成并增强系统合力,促进国有资产统筹协调、兼顾发展,助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实现多层次信息交互渠道全畅通

在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之间,持续健全上下联动、规范有序的指导监督机制。省、市、县三级国资监管体制架构需不断完善,推动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走深走实,并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作,实现国资系统内外的工作联合、资源整合和文化融合,形成依靠地方、联合部门、协调各界、共谋发展的工作合力。

在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探索创新区域国资交流形式。持续完善各级国资监管工作体系,包括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国资监管工作会议、国资系统专题培训班等,建立中央、地方与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同决策机制,在整体发展中实现合理分工和差异化创新。同时,定期选取重点、难点及前沿问题,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联合开展针对性的座谈交流,推动在政策研究、区域经济形势、人才交流等多个重点主题下的信息沟通与共享。

在各个国有企业与民企、外企之间,搭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由国资监管机构牵头,建立数据共享和资源共用机制,打造辐射全域国资国企的信息发布平台,嵌入国资系统采购名录库,实时发布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建材供应、购买服务等合作信息,保障项目投资和资本运作时的信息互联,抓住合作共赢的先机。

三、实现系统化产业谋篇布局全链条

第一,把握产业布局,找准重点赛道、核心环节。各地国资监管机构应当在上下联动的基础上,推动省市之间、各地市之间的项目规划紧密衔接。市县级国资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省级产业发展规划和国资布局结构调整方向,结合区域战略定位、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新产业布局为抓手,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在这一过程中,需注重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引进高新技术和现代设施,共同实现新质生产力培育和产业整体竞争力提高。

第二,加强国资引领,带动产业链融通发展。在明确重点赛道的前提下,各级国资需积极引导国有资本向主导产业集中,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和占比,促进省市县三级国有资本在产业链中的整合与分工。同时,引导国有企业发挥产业控制作用,聚焦产业链间协作,整合产业全生命周期的各类要素资源,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产业共同体,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协同发展。

第三,加强产业链精准招引,赋能产业集群建设。基于大数据等高新技术手段的整合性招商信息平台是实现精准招商的重要工具,国资国企可以通过平台的运营和管理,梳理产业链各个环节,对接各个园区的企业信息,挖掘产业链现存短板,针对性引进优质企业和项目,实现集群强链补链。此外,国资国企还可以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探索资本招商创新模式,打造国资基金群,发挥国资的杠杆引导作用。

例如,杭州在生物医药产业领域,与第三方合作搭建并运营“生物医药产业大脑”招商平台,已累计助力17个亿元以上项目招引落地;杭州国资以“行业母基金+子基金+专项子基金”模式,已落地200亿元的杭州泰格生物医药产业基金(母基金)、4亿元的贝达生物医药基金(市场化子基金)。目前,全市已引进64家生物医药上市企业、全国排名第5。

四、实现多元化国资国企合作全开放

一是在合作范围方面,构建纵向延伸、横向拓展的合作网络。在纵向维度上,省市级国资委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化地方国企与央企之间的战略合作,充分整合央企的人才、政策和技术优势,与地方国企的资源和人力优势;夯实地方国企之间的合作联动,加强国企与优质民企及外企之间的互补分工,推动域内企业在项目合作、供应链合作、股权合作、技术研发合作等市场化方式协同发展。在横向维度上,地方国资委需扩大对接合作主体,引导出资企业与周边地区开展跨区域合作,以项目合作与资源互补为基础,逐步推动跨区域的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更大范围内的实现发展要素协同和产业协同。

例如,四川省国资委在省内,以“国企市州行”活动为抓手,在2023年年内促成国企和地方签署123个合作协议,协议金额超2000亿元,落地一批清洁能源开发、先进材料生产等产业项目;在省外,自2018年首次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开展跨省区战略合作后,又与贵州省、重庆市国资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四川能投集团、四川金控集团等重点企业与外省相关国企加强合作与交流。

二是在合作路径方面,探索多元创新合作模式。合作模式的选择主要根据央企、省企、市县级企业、民企外企之间的合作内容,结合各方资源禀赋情况综合确定,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

①股权合作。企业之间通过股权投资,进行合并、收购、参股或成立合资公司,实现资产的重新组合,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和产业集聚发展,增强企业和地方的造血功能。

例如,2023年,重庆市政府与中交集团正式签署推进央地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重庆水投集团以旗下的重庆市水利设计院及弘禹水利公司100%股权作为合作载体,向中交集团所属中交重投进行增资,共同组建水利央地合作合资公司——中交长江建设。该公司将按照“立足重庆、面向西南、辐射全国、走向全球”的发展路径,力争在2025年投资规模累计达到1000亿元,打造水利产业全生命周期运营商、城市发展产业链综合服务商、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商。

②项目合作。基于国资管理机构的项目引进和对接牵引,企业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重特大项目等方面展开合作,推动高质量项目落地,促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引导上下游企业、关联企业共同发展。

例如,2023年,珠海高新区区属国企珠海高新产业招商有限公司与民企中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探索“民企建设,国企招商运营”新模式,推动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产业园(海岸园区)的建设与招商引资工作,拓展优质产业载体空间。

③合作设立基金。各级国企之间、国企与政府之间开展基金合作,共同投资特定项目或领域,推动资金有效配置,发挥国资的杠杆引导作用,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例如,2024年,江苏黄海金控集团发起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盐城市黄海远致融合一体化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由盐城市产业投资母基金出资引导,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深圳远致富海、盐城大数据集团、盐城大丰交控集团共同参与设立,将支持盐城长三角一体化基地建设,围绕盐南高新区以及大丰区的重点产业方向进行布局投资。

④科技创新合作。各级国企与科创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合作构建创新联合体,投资建设科研基地、实验室、孵化器等,整合科技人才资源,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

例如,2024年,江苏省环保集团牵头,携手省国信集团、江苏交控、东部机场、江苏农垦、沿海集团、港口集团、水源公司7家省属国企,以及环保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绿色金融机构等共28家单位,组建江苏省生态环境科研联盟。同时,联盟成员单位就13个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应用试点项目签订合作协议,联盟将积极探索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环境领域协同创新机制,助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环保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⑤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区域协会等其他形式合作。国资国企围绕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领域,组建产业链联盟;或基于行业、地区等因素,主导建立相关合作协会,从而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互联互通,合力解决共性问题。

例如,南京市国资委持续推进“1+1+N”市属国企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党建联盟生态体系建设,截至2023年底,已建立运行20个党建联盟,汇聚链上单位525家,推动实施42个合作项目,签订各类项目合作协议129项,以党建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产业强市。

五、实现国资监管体系建设全方位

首先,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指导监督工作体系。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应当强化国资监管的责任主体及定位,创建“统一监管”的体制机制,明确对下指导监督的权利和责任,构建辐射省、市、县三级的监管系统。同时,注重实现管理环节上的全覆盖,把监督重点放到影响国企经营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上,将监管措施和要求融入企业核心业务流程,并强化制度保障,切实提升国资国企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其次,优化监管职能,释放机制活力。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应将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建立明晰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不断更新,破解监管虚化、泛化或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地区间的国资监管部门,要发挥协同效应,合力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监管工作,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引导国有资本为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最后,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效能。一方面,地方国资监管机构需要统一参与到上一级的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和业务平台的搭建中,以保障全系统的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并利用规范、量化、可追溯的数据平台,促进国资系统内部的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对下的指导监督和对上的情况反馈。另一方面,地方工作监管部门,要建立国资国企人才培训机制,实行以训代会,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和综合能力提升,强化统一监管意识,形成地方国资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障“大国资”格局的人才支撑和运营管理水平。